1月1日起 我省“百日行动”严查酒驾醉驾

发布日期:2018-01-02 浏览次数:

   近期,全省范围内因酒驾、醉驾导致连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,为有效遏制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,甘肃省公安厅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至4月10日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百日行动。
  一是加强研判突出整治重点。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,涉酒事故易发、多发点段以及城郊接合部国省道路和农村县乡道路、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,以周末、节假日和午后、夜间,农村红白喜事、逢集逢会、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时段,以城市小型客车,农村面包车、摩托车为重点车辆,结合超速、超员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整治,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。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挑选业务精、能力强、经验丰富的民警,采取错时执勤、昼夜巡查、定点蹲守、分散设卡以及异地用警、交叉执法等组织方式,在保持城市整治力度不减的基础上,加强城郊接合部国省道路和农村地区的酒驾醉驾整治力度。发挥农村“两站一室三员”的作用,充分依托在重要路段、村口设立的劝导站,及时劝阻、举报酒驾醉驾行为,集中整治期间实现所有乡镇执法全覆盖。
  二是严格执法从严从重惩处。集中整治期间,查处的醉驾行为实行“五个一律”:一律立案查处,一律刑事拘留,一律公开曝光,一律顶格处罚,一律吊销驾证。对于职业驾驶人酒驾醉驾的,将通报所在单位和企业,建议调整工作岗位。同一运输企业连续出现两次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,将通报提请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,并建议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推动企业落实驾驶人教育监督主体责任。交警还将严格实行查处现场宣读、报告制度,对当事人实施呼气酒精含量测试后,民警将当场向当事人宣读检验结果,并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宣读过程和酒精检测仪显示数据,对需要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的,当场提取血样、当场登记封装,快速送检、快速鉴定。
  三是强化宣传建立长效机制。进一步推进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,实施联动惩戒;将严禁酒驾作为驾校学习、满分培训、审验教育及考试的重点内容;组织餐饮娱乐行业协会,向辖区饭店、宾馆、酒吧、娱乐等涉酒场所发送倡议书;大力宣贯《甘肃省有奖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》,兑现奖励机制,将严禁酒驾作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期主题,使违法者“不敢违、不能违、不想违”,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。

 

 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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